| 释义 |
社会组织注册登记流程: 1、申请人提出申请; 2、业务主管单位(作出同意筹备文件); 3、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基层政权社区建设股(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领取筹备成立社团申请表一式三份); 4、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基层政权社区建设股(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作出筹备决定); 5、业务主管单位(作出同意成立的文件); 6、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和基层政权社区建设股(提交有关材料,领取登记表格); 7、作出成立登记决定; 8、申请人领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社会团体,是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法人。国家机关以外的组织可以作为单位会员加入社会团体。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提供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优抚服务,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发展,防治污染等公害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推动社会公共设施建设等公益慈善事业为目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法人。社会服务机构,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了公益目的,利用非国有资产捐助举办,按照其章程提供社会服务的非营利法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