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有:双方的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明确属于个人的除外,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的养老金及破产安置补偿费,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在婚姻存续期间应得的部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