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账户被冻结2至5年才能解冻,公积金账户被冻结一般有两种情况:失信冻结和协助法院冻结。 在冻结期限内,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得办理提取以及个人信息变更。职工及其配偶也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还贷签约业务。但在失信冻结前,如失信人已有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还贷业务,包括直接提取还贷业务、签约提取还贷业务。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期限的二分之一。 第三十条 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人民法院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已经被执行拍卖、变卖或者抵债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消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