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举办活动需要报备哪些部门 |
释义 | 要看聚会活动的性质了,如果在公共场所,一定需要申请的,并且把路线,人数等上报,要求很高。如果是非游行的户外文化体育活动,200人以上的要得到县区级公安局许可,3000人以上要得到地市级公安局许可。 大型活动实行申报备案制,举办大型活动前,承办单位(或具体执行单位)须向当地公安机关及消防部门申报;申报同意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执行单位)向当地安监部门备案,同时由安监部门负责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 一、主动报备。 各类餐饮活动原则上不超过200人,凡举办100人及以上集体用餐的:婚庆活动要按照“个人申请、社区(村屯)同意、街道(乡镇)审批、区县级报备”程序报备。承办人和酒店须提前3个工作日向社区(村屯)提出申请,由社区(村屯)统一报所在街道(乡镇)审核,街道(乡镇)同意后报区县(市)疫情指挥部备案。丧葬活动按照“个人向社区(村屯)报备、社区(村屯)向街道(乡镇)报备、街道(乡镇)向区县(市)疫情指挥部报备”程序随时报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举办活动的,除按以上程序报备外,须同时向所在单位报备。 二、控制规模。确保室内密闭场所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满额接待人数的75%。婚庆活动减少娱乐环节,年长者尽量安排单间。丧葬活动合理安排告别厅,交替使用,尽量缩短告别时间。活动尽量减少人员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尽量避免握手、拥抱等密切接触行为。活动不得邀请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不得邀请健康码为红、黄码或有发热、 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人员参加。 三、使用公筷公勺。提倡用餐人员使用公筷公勺餐具,宴会承办单位要给每桌客人提供双筷位勺或公筷公勺餐具,防止交叉污染。用餐者保持一定距离,可通过采取减少桌椅摆放、间隔1米、错位用餐等措施,适当加大就餐者之间的距离。 法律依据 《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大型群众性活动,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面向社会公众举办的每场次预计参加人数达到1000人以上的下列活动: (一)体育比赛活动; (二)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 (三)展览、展销等活动; (四)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等活动;(五)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 影剧院、音乐厅、公园、娱乐场所等在其日常业务范围内举办的活动,不适用本条例的规定。 第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实行安全许可制度。《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演出活动的安全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承办者是依照法定程序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内容不得违反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 (三)具有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工作方案,安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 (四)活动场所、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大型群众性活动的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实施安全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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