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违法。为防控疫情,各地对疫情严重地区返回人员或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统一隔离。但由于隔离费用分担机制、定价等方面缺少统一标准和相关法规,各地执行情况五花八门,甚至出现隔离点违规向个人收取费用和“高价”隔离费等情况。 法律依据: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新冠肺炎是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和防控的乙类传染病,产生的相关隔离费用理应由地方政府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