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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怎么区分?
释义
    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怎么区分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应认定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应该有以下几种情形:
    1、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
    2、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但双方以逃避义务为目的的不予准许。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6、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一、离婚时如何清偿债务
    1、以下这些夫妻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另一方不需要偿还: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2、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共同债务,先由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分居期间个人债务怎么处理
    分居期间在下列情况下,虽然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形成的债务,但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好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5、根据实际情况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因此,分居期间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形成的债务应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但属于个人债务的的,由夫或妻一方承担。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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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6 15: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