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区分夫妻债务和个人债务 |
释义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为了家庭共同生活或者履行抚养或者赡养的义务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所欠债务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也没有用于履行抚养或者赡养的义务的,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只属于欠款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丈夫欠钱给情人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妻子不负责偿还这笔债务。 一、我国夫妻分居离婚财产怎么分 我国现行《民法典》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 夫妻分居,离婚时一方所负的债务不一定属于共同债务。这里要分两种情况: 1、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受另一方虐待,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家出走,出走方为日常所需开支及治疗疾病、抚养子女所欠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2、法律还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因关系恶化而分居生活,一方从事经营所负债务,其收入也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属于个人债务。 那也就是说,分居后一方所负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就要看其负债的缘由而定。如果一方不堪忍受另一方的虐待、歧视而出走或分居,在分居期间为了生活或为尽法定的赡养、或为治疗疾病等而负的债务,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因为夫妻间就存在着法定的相互扶养的义务。 如果分居后的一方是为了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而其生产经营的收入并未拿来养家或并未用于家庭共同开支的,那么,其经营与生产系个人行为,于其家庭生活无关,为此而所负的债务也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个人清偿。离婚时,另一方没有代为清偿的责任。 二、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怎么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包括为履行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治疗疾病所负的债务;夫妻购置家庭用品、修缮房屋及为支付生活开支所负的债务等。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一方为了个人的需要单独所负的与双方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一般包括: 1、男女婚前各自所负的债务; 2、双方约定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4、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原则上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原则上由本人偿还。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债务由当事人用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婚后的家庭共同生活的,其配偶应当承担债务清偿责任。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此两种情形属于夫妻个人债务。 三、丈夫用信用卡贷款丈夫贷款妻子还要还吗 丈夫用信用卡贷款丈夫贷款妻子是否要还取决于: 1、丈夫贷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妻子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丈夫贷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妻子对丈夫的借款并不知情,属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没有偿还责任; 3、丈夫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还款责任; 4、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妻子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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