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证不允许在网上补办,但可以在网上预约办理。 补办结婚证的,需要补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丢失证明、查档证明等,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即可。登记机关,经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一、补办结婚证需要提交的材料 1、合法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包括临时身份证原件,居民户口簿原件。 当事人为集体户口的,应当提交本人盖有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的常住人口登记卡。 当事人不能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可以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或部队更正。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5、属结婚证撕毁,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 6、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须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二、另外,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处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原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原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