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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私募基金的托管银行资质的要求
释义
    《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的证券基金托管银行,也就是托管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符合有关规定
    (2)设有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
    (3)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4)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5)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该没有专门的牌照,一般做的比较大的银行也都能满足上面这些条件。
    一、基金托管银行资格和职责
    由于基金托管人在基金资产安全运作中的特殊作用,各国(地区)的基金监管法规都对基金托管人的资格有严格要求,基金托管人通常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等专业性金融机构担任。
    新兴市场对托管人通常制定比较严格的资格要求,大都为符合一定资本条件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并由监管机构审核批准。社保基金运作中的资产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是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托管银行的基本职责是托管基金资产。
    托管银行通常由具备一定条件的商业银行等专业性金融机构担任,主要职责一般包括:
    (1)安全保管基金资产;
    (2)执行基金管理人的划款及清算指令;
    (3)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4)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及基金价格等。
    中国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希望托管人负起监督责任。但现实是我国现在的托管银行没有履行其监督职责。
    在实务环节上,托管人对管理人的自主交易行为范畴内的投资运作实际上无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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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6 16: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