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相互宝重疾险是否有针对冠心病的独立附加责任? |
释义 | 法律分析:相互宝重疾险是否有针对冠心病的独立附加责任,应当参照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合同,是根据《保险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的。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会明确列出需要承保的重大疾病,以及每种疾病的赔付标准和条件。因此,需要仔细查阅保险合同中有关冠心病的条款,以确定相互宝重疾险是否有针对冠心病的独立附加责任。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九条:“保险合同应当订明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费、保险责任、免除和限制保险责任、解除合同的条件和方式、保险金的给付、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内容。”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保险人应当在投保人提出投保申请时,将保险条款告知投保人。” 3.《相互宝重疾险保险合同》相关条款。 综上所述,投保人需要在购买相互宝重疾险前详细了解保险合同中有关冠心病的条款,以确定是否有针对冠心病的独立附加责任。如有疑问,建议咨询专业人士或保险公司客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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