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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领导辱骂员工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释义
    领导辱骂员工,员工有权利依照法律规定,追究侵权人的法律责任,要求侵权人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领导辱骂员工不论无故还是有故,都是对员工人格尊严的损害,对名誉权、荣誉权的侵犯。如果有威胁的话,可以报警处理。
    法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领导当众辱骂员工在情节严重影响生活工作、且是直接故意的情况下是可以起诉对方侮辱罪的,但值得一提的是,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条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
    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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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7:4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