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人在看守所怎么汇钱过去? |
释义 | 法律分析: 能往看守所通过邮政汇款方式给亲人汇钱,可以汇款,可以写信。汇款写清楚谁收,但现金在押人员见不到,由看守所代为保管,记在收款人的账上,由收款人自行消费(当然是限于看守所内部提供的日用品、食品等)。写信不能涉及案情,除此之外,都可以。当然,信件内容如果有可能影响到在押人员情绪巨大变化的话,在押人员还是看不到,这也是看守所内部管理的一个方面。可以写些安慰在押人员的内容,或是对一些个人事物的安排之类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五十四条 看守所在被羁押人出所的时候,要进行出所登记,在《收押人犯登记表》里写明出所凭证、时间和所去地点。 被羁押人出所时,当面点清发还代为保存的财物,由本人在《财物保管登记表》(存根)上签字捺印,并收回其存留的《财物保管登记表》。 第五十五条 对出所的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防止给其他在押人犯带出信件和物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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