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人身自由权,是指 公民 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 拘禁 ,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 不受侵犯,是公民最起码、最基本的权利,是公民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享受其他权利的先决条件。 它是公民按照自己的 意志 和利益进行行动和思维、不受约束、控制或妨碍的 人格权 。 人身自由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维护其行动和思想自主,并不受他人或者其他组织非法剥夺、限制的权利。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自主参加各项社会活动、参与各种社会关系、行使其他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基本保障。 一个人丧失了人身自由权,也就无法享受其他 民事权利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