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过世继承了房产是多久?可以卖 |
释义 | 老人过世后,他名下的房产不能直接买卖,而需要先通过继承变更到继承人名下,再进行买卖。 具体做法是: 1房主(老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集体协商好,选定其中一人为房产继承人,其他人放弃继承。 2然后一起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取得公证书; 3之后,继承人带着继承房产公证书、房权证、身份证等到房管部门申请变更,缴纳工本费后、取得新的房权证,之后才能买卖过户; 继承房产的债务是否需要偿还,需是情况而定: 1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是概括继承被继承人遗产、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遗留的个人合法债务的,仅以所得积极遗产为限负责清偿,超过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价值总额,继承人可以不负清偿的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不足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所得遗产偿还放弃继承或受遗赠的,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3继承人分担债务原则。即继承人之间依其得到的积极财产的比例来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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