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了女方没户口怎么办 |
释义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以本户口进行分户,也可以迁回父母户口所在地,依据个人意愿进行处理。 一、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 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当事人户口所在地集体和户主同意接受。当事人符合户口迁入地准入政策要求,当事人可以提前咨询户口迁入地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和村委会负责人,以对方答复为准,需要携带身份证、离婚证、户口本、个人申请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然后到娘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手续。 二、外孙可以上户口在外婆家吗 正常请况是不可以迁移到外公外婆家的,孩子的户口只能在父母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但是特殊情况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可以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三、小孩户口迁出还可以迁回来吗 外地户口是农村户口则可以迁回,一般情况下外地户口是城市户口则不能迁回农村户口。学生户口迁回原籍无论什么时候都是可以的,但是户口所在地的迁移是不影响户口性质的(非农即使迁回农村挂靠也还是非农),如果村里不同意当事人户口进行挂靠(非农)可以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或者请求当地媒体的帮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