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兵役登记缓征会被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当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履行兵役登记义务。缓征是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公民,缓征的人员,应按照当地兵役机关的通知履行兵役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