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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如何设定呢
释义
    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债务人出质股权给债权人,以保证债务履行。上市公司股票出质需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非上市公司股份出质则需在股东名册上进行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记载之日起生效。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或质权实现时,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股权质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即债务人或第三方依法将其股权出质给债权人以担保债务的履行。如果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况,则债权人有权优先受偿。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如果以依法可以转让的上市公司股票出质,则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如果以非上市公司的股份出质,则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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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2:5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