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农民转居民是否可行 很难再转回农村户口的。国家积极推进城镇化建设,鼓励农转非,增加城镇人口,尽可能减少农业人口。为此公安部规定:非农业户口,原则上不得转为农业人口,所以办理起来很难的。极个别也是可以转回去的。具体办理的程序是:1、个人向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材料,说明充分的理由;2、必须先征得村委会的同意,并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出具书面同意接收落户的材料;3、带上这些材料去所在乡或镇的派出所办理准迁证,只要准迁证能办下来,就可以把户口落回去了。这个准迁证须要逐级上报审批的。根据各地的规定不同,审批权限也不同,有的地方规定必须是县、区公安局长批准或者分管的局长批准,也有的地方规定必须是地市级公安局长批准,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的派出所。 二、居民转农民户口需要如何办理的呢? 应向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 2、投靠人及随迁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随迁子女如系独生子女的,出具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80年以后出生的二胎以上的子女应出具准生证;超计划生育的应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的处理证明; 6、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