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一年可以改几次定点医院 |
释义 | 超过一个自然年度没有在原定点医院就医的话,需要重新定点。若参保人不改点,无需再办理定点手续,可直接到医院进行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系统会自动为参保人“续点”)。但若超过一个自然年度没有在原定点医院就医的参保人,要重新定点。专科医院无需选点即可享受医保报销。参保人变更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申请材料 1.基本资料:有效身份证或社会医疗保险凭证原件、个人书面承诺(需承诺存在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变动工作单位、病情需要、转学升学或定点医疗机构资质变化的情况,并注明改点原因、原选定医院和更改后选定医院名称)。 2、如为委托代办(个人),需提供如下资料: (1)委托人社会医疗保险凭证(社保卡或医保卡)原件或身份证原件; (2)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原件。 职工医保可定点医院:1家“小点”,1家“大点” 1、参保人应当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1家基层医疗机构(简称“小点”)作为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机构。 2、选定“小点”后,可以在广州市定点医疗机构中再选择1家其他医疗机构(简称“大点”)作为其普通门诊就医的选定医院机构。 【法律依据】:《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三条 定点医疗机构审查和确定的原则是:方便参保人员就医并便于管理;兼顾专科与综合、中医与西医,注重发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作用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效率,合理控制医疗服务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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