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问题 |
释义 | 法律咨询: 合租的商铺,对方是二房东,和二房东签的协议,由于房东不同意在我方门口开门洞,所以我方门口一直是玻璃,出入由边上对方门口,中间不隔墙。同样经营服装。现在对方无法经营,而把自己的半间出租,转成其他行业,并在中间隔墙,只留门口在隔墙上,造成无法经营,签合同时并没考虑对方会转租。所以中并没有写入不准对方改变经营种类,不准改变装修,现在提出取消合同,违约金不赔偿,是否可以?合同中只有约束我方的一些条款,如,我方不得改变经营种类,我方不得转租,违约后我方将付违约金。对方违约并无明确规定,这样的合同可否视之显失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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