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什么责任 |
释义 | 公司财务负责人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有帮助管理层做出财务决策、审核公司的财务报告、监督财务决策等。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连带责任或者是过错责任。 一、财务负责人的岗位职责: 1、依照相关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2、对本单位财产物资进行核算,定期清查,及时上报相关情况; 3、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严格按照岗位要求负责本岗位业务。 二、公司财务负责人需要承担什么风险 1.刑事上公司非法经营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2.民事上经营风险可能要连带或过错责任。法律快车提醒您,包括公司的税务风险;公司高层在开票中(如果开票不是有财务负责人开的话)的不规范引致的发票风险;合同签署中的财务责任,违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风险;财务负责人对费用发票审核不细致造成的报销风险等。 三、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可以是法人吗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不可以是法人。 法人代表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能兼任财务负责人。因为凡事与企业负责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都不能担任企业财务负责人,包括出纳。这是财经法规的明确规定。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照本法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本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 第三十六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帐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帐。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总会计师的任职资格、任免程序、职责权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七条 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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