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面辞职的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吗 |
释义 | 违反。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有过错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者违反培训协议,未满服务期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或者因劳动者违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约定服务期的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一、劳动者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1、民事责任 (1)违约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劳动合同中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形有且仅有两类: 第一类: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约定了劳动者的服务期和违反服务器约定所应支付的违约金。那么,当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时,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但是违约金的数额有严格限制,即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第二类: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需要的注意的是: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一般普通员工有可能不具备竞业限制的资格。 (2)损害赔偿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若因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劳动合同依法被确认无效而劳动者对此存在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则除了违约金之外,劳动者还应承担该部分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违约金和损害赔偿金之和应与用人单位的实际损失相当。 2、行政责任 劳动合同法中没有设定相关行政责任来约束劳动者违法劳动合同的行为,但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于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所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相关用人单位正常作业所应遵守的规章制度时,若劳动者故意不遵守,造成用人单位作业不能正常进行,且又未达到刑事犯罪标准的,劳动者很有可能会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3、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同理,劳动者违法劳动合同可能承担的刑事责任,也是规定在刑法典中。《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劳动者可能构成的刑事犯罪主要有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和破坏生产经营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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