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转让都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宅基地转让需要的手续如下: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提交户口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 4.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存在抵押等担保、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该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并办理审批、过户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一、土地使用证跟房产证名字不一样怎么办? 首先土地证和房产证为同一人,只是名字不一致,需要到当地土地局或者房管局去更改土地证或房产证(哪个是错的改哪个)具体看看户口本上是否有曾用名,是否可以体现是同一人,如果没法体现,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证明换证。 其次,如果过户的话,按正常买卖过户即可。税费需要根据房屋所在城市,房本面积,房屋性质,买方名下是否有房产等因素具体分析。直系亲属间过户不建议走赠予手续,买卖手续更好一些,流程简单,还可以退契税。 经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当事人为买方,且卖方的房屋系通过二手房买卖取得,只办理了房产证过户手续,未办理土地证过户手续。若要进行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卖方需先到登记机构查档窗口查明当时产权转移情况,再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应由当事人双方持身份证明原件、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原件(或房产证和土地证原件)等资料到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办理。 第一种情况:如果房产证是本人姓名,土地证是他人姓名凭房产证(一般见于房屋买卖)。这种情况可以持房产证到当地国土局或不动产统一登记部门咨询办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还有就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也比较常见,如:土地是祖辈或父辈的名字,房屋登记时土地证找不到了,凭村、镇和国土证明在房产证上写了现居住人(或房屋所有人)的名字,后来又找到土地证了。这种情况也可以按上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第二种情况:土地使用权证是自己的,但是由于某种原因别人在其上盖了房子并领取了房产证。这种情况也多见于农村集体土地。这种情况就比较麻烦了,只能通过协商或法院判决获得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建议找律师咨询下再定。 二、二手房买卖卖需要注意什么 1、二手房有无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 合法的产权和土地使用权证明是二手房买卖合法有效的前提。这一点作为二手房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非常关键,值得每个人加以重视。 现实生活中存在利用假房产证行骗的情况,鉴别房产证的真伪,对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鉴别房屋产权证真伪的最保险方式是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 2、准确了解售房人 一般来说,大家可以通过查看房产证所有人的身份证件,来解决该困扰。如果售房者与房屋产权证上记载的产权所有人不是同一人,则应当了解售房者与房产所有人之间的关系,要求售房者提供证明文件,并亲自向房产所有人核实。 购房者应当详细了解并核实房产所有人是一位还是几位共同所有。如果房屋为多人共有,则须卖房人提供所有共有人的身份证件及同意出卖房屋的书面文件。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全部共有人需要都到场。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需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由代理人替其签章。 3、对即将进行交易的房产基本情况必要了解 这主要包括房屋的实际面积和机构与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面积以及显示的房屋结构是否相符,是否有私搭乱建或破坏房屋结构的问题;该房产用途是否与购房者购买后的用途相符等。 4、核实房产是否抵押、租赁或被司法机关查封 如果房屋已出租,则须售房者提供承租人同意出售并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如果房屋已被抵押,则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就解除抵押确定可行的方案;如果房屋被司法机关查封,则应考虑放弃购买或就此与司法机关及案件当事人进行交涉(非专业人士难以把握)。很多人在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忽视了这些应当注意的事项。 5、购买的房屋是公房或经济适用房,应了解这些房屋是否获准上市交易 预购公房是否需补足有关费用、公房原单位对房屋是否保留优先购买权、已购公房参加房改房时同住成年人的意见等。军队等单位的房屋,由于其特殊性,应特别注意单位是否同意出售,以及能否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如有疑问则不宜购买。 6、估算税费负担 二手房买卖的税费规定较多、较复杂,累计各项税费金额也比较大,估算税费负担是十分必要的。根据国家规定,购房者应承担契税、印花税,售房者在一定条件下应承担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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