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看守所能寄书进去。人犯近亲属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过有关人员的严格检查,看守所同意后,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就可以交给人犯。 书籍里不能夹带物品,不能送低俗趣味的书,可以送一些积极向上的书籍。 一般情况下,看守所内是有书籍和报刊的,为了让服刑人员改过自新积极向上,看守所内也会对其进行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