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处理离婚时的夫妻财产分割问题? |
释义 | 离婚时财产分割应按如下情况处理:1.离婚时个人财产无特别约定,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否则由法院判决。2.夫妻书面约定则按约定处理。3.一方有权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补偿。4.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适当帮助。5.一方侵占财产,可少分或不分。6.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财产应按以下情形处理: 1. 离婚时,如果个人财产没有特别约定不分割,则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 如果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则按照约定处理。 3. 如果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4. 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5. 如果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 如果由于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原因导致离婚,则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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