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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涉及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等级标准是怎样的?
释义
    交通案件伤残鉴定等级划分共有十个等级。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1.交通 伤残等级鉴定标准,是在充分总结吸收1992年公安部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 (GA35-1992)执行的经验和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基础上起草制定。2. 本标准进一步完善了伤残等级10级分类法。 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依据。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如何鉴定
    伤者的伤残等级需要通过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所进行司法鉴定来确定。是否能够评定为伤残,需要根据伤者治疗终结后的功能丧失等情况进行评定。根据不同的伤情进行法医鉴定的时机会有所区别,但是大部分伤情应在伤后三个月进行鉴定。大家请注意,是受伤后三个月,而不是出院后三个月,其中涉及到脑外伤、去疤痕、整容治疗费等鉴定,需要在伤后六个月进行鉴定。但是对于一些比较轻微的伤情,在出院后便可进行鉴定。关于鉴定机构的选择问题一般有三种方式:。
    交通事故九级伤残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致:1、轻度智力缺损或精神障碍,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2、外伤性癫痫,药物不能完全控制,大发作一年一次以上或局限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三次以上或小发作平均每月四次以上或精神运动性发作平均每六月二次以上;3、严重失读或严重失写症;4、双侧轻度面瘫,难以恢复;5、半身或偏身型浅感觉缺失;6、严重影响阴茎勃起功能。头面部损伤致:1、一眼盲目3级以上;2、双侧眼睑下垂(或畸形);或一侧眼睑重度下垂(或严重畸形);3、一眼视野极度缺损(直径小于10°);4、上颌骨、下颌骨缺损中,牙齿脱落8枚以上;5、口腔损伤,牙齿脱落16枚以上;6、口腔或颞下颌关节损伤,中度张口受限;7、舌尖缺失(或畸形);8、一耳重度听觉障碍;或一耳中等重度听觉障碍,另一耳中度听觉障碍;9、一侧耳廊缺失(或畸形)50%以上;10、一侧鼻翼缺损(或畸形);11、面部瘢痕形成面积12cm2以上,或面部线条状瘢痕20cm以上;12、面部细小瘫痕(或色素明显改变)面积30cm2以上;13、头皮无毛发25%以上;14、颌面部骨及软组织缺损16立方厘米以上。脊柱损伤致:1、颈椎或腰椎畸形愈合,颈部或腰部活动度丧失25%以上;2、胸椎或腰椎一椎体粉碎性骨折。颈部损伤致:1、严重声音嘶哑;2、颈前三角区瘢痕形成25%以上。胸部损伤致:1、女性一侧乳房缺失(或严重畸形);2、 8肋以上骨折或4肋以上缺失;3、肺叶切除;4、心功能不全,心功能ⅰ级。腹部损伤致:1、胃、肠、消化腺等部分切除;2、胆囊切除;3、脾部份切除;4、一侧肾部分切除或肾功能中度障碍。盆部损伤致:1、骨盆倾斜,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2、骨盆严重畸形愈合;3、尿道狭窄;4、膀胱部分切除;5、一侧输尿管缺失或闭锁;6、子宫部份切除;7、直肠、肛门损伤,遗留永久性乙状结肠造口。会阴部损伤致:1、阴茎龟头缺失(或畸形)50%以上;2、阴囊损伤,瘢痕形成75%以上。肢体损伤致:1、双手缺失(或丧失功能)10%以上;2、双手感觉缺失50%以上;3、双上肢前臂旋转功能完全丧失;4、双足十趾缺失(或丧失功能)50%以上;5、一足足弓构破坏;6、双上肢长度相差10cm以上;7、双下肢长度相差4cm以上;8、四肢长骨一骺板以上粉碎性骨折;9、一肢丧失功能25%以上。皮肤损伤致瘢痕形成达体表面积12%以上。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评定程序是怎样的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等级如何划分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
    判断依据为: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影响,综合判定致残程度等级。
    
     该内容由 杨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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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4:2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