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 |
释义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每级致残率相差10%。评判依据包括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还需考虑残疾对社交和心理因素的影响。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本标准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划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人体致残率100%)到十级(人体致残率10%),每级致残率相差10%。判断依据为:依据人体组织器官结构破坏、功能障碍及其对医疗、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残疾引起的社会交往和心理因素等。 拓展延伸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实施过程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实施过程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对于受伤残影响的人员进行伤残程度的评定和鉴定的一套规范和程序。这一标准适用于所有发生在道路上的交通事故,并涵盖了各种交通参与者,包括行人、骑车人、摩托车骑手、车辆驾驶员等。在实施过程中,通常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医学检查、伤情评估、相关证据收集等步骤。评定结果将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受伤者的赔偿金额和其他相关权益保障。这一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公正、客观、科学的对待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残影响的人员,为他们提供合理的赔偿和支持。 结语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残鉴定标准是对受伤残影响的人员进行伤残程度评定和鉴定的规范和程序。该标准适用于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并包括各种交通参与者。实施过程中需要进行现场勘察、医学检查、伤情评估等步骤,评定结果将确定受伤者的赔偿金额和其他权益保障。该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旨在确保公正、客观、科学地对待受伤残影响的人员,为他们提供合理的赔偿和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一)委托人;(二)委托日期和事项;(三)提交的相关材料;(四)检验、鉴定的时间;(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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