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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条是手写的好还是打印的好?
释义
    借条应当由债务人手写,并注明身份证号码,附带身份证复印件,以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被胁迫写借条后,及时报警并留案可作为解除借条关系的证据。举证被胁迫写借条可通过报案记录、第三人证明和录音录像设备取证。法院不支持过期借条、赌桌借条、传销入会费借条、撕毁的借条和借条复印件。借条应由债务人亲笔书写,提高证明效力。
    法律分析
    一、借条是手写的好还是打印的好?
    民间借贷合同当然手写的证明效力比较强。全文应当由债务人书写并由债务人签字(如果捺印更好),最好在借条中注明债务人的身份证号码,并在借条后附带身份证复印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上或背面书写借条)。
    1、被胁迫情形解除或消除后,受害人应立即以受到“敲诈勒索”而报警,警方的办案结果的调查结论可以作为解除欠条(借贷合同)关系的证据。
    2、行使撤销请求权,受害者可以在一年之内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不过该撤销主张,需要举证借条的出具是受到胁迫,该证据比、较难以搜集。
    3、在对方提起诉讼时积极应诉,就出借人是否实际支付借款等方面予以抗辩。
    二、如何举证被胁迫写下借条
    1、被胁迫写下借条后,要及时向警方报案留底,报案记录可以作为证据。
    2、与对方沟通,找第三人在旁边作证,证明自己是被胁迫的;
    3、与对方接触时随身携带轻便录音录像设备,受到胁迫时可及时拍录取证。
    法官主要从三个方面来论证:
    1、对双方陈述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2、对借条形式的审查。
    3、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
    三、哪些借条法院不支持
    1、过期借条。从法律上讲,没有借条过期的说法,只有过了诉讼时效的说法。正常的债权债务关系有2年的诉讼时效,过了诉讼时效,法院将不予支持。但在2年内,只要债权人主张过债权,诉讼时效就将重新计算。如果当事人能证明自己曾多次向对方讨要借款,诉讼时效未过,可以到法院起诉。
    2、赌桌借条。因赌博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实际上是以合法的借条形式来掩盖违法的实质,这种借贷关系不应受法律支持和保护。
    3、传销入会费。介绍别人加入传销组织,为收取入会费让别人打下的借条,名义上是借款,实际上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正常的民间借贷关系,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不受法律保护。
    4、撕毁的借条。被撕毁的借条作为证据存在重大瑕疵,其效力不能等同书证原件,可采信度较低,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5、借条复印件。只持有借条复印件,不能与借条原件进行核对的确认借款真实性,且被告对借条不予认可的,法院不予支持。
    在我们国家书写借条是证明民间借贷关系存在的重要证据之一,当然这里的借条最好是由债务人亲笔进行书写,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对方也不能够进行否则,这样证明效力就会提高。
    结语
    在处理民间借贷合同时,手写借条比打印借条的证明效力更强。借条应由债务人亲笔书写并签字,最好附带债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果受到胁迫,被迫写下借条的一方应及时报警并留下报案记录作为证据。在法院审理中,法官会审查双方陈述、证人证言、借条形式以及公安机关的报警记录。法院不支持过期借条、赌桌借条、传销入会费借条、被撕毁的借条和借条复印件。因此,在我国,书写借条是证明民间借贷关系的重要证据之一,最好由债务人亲自书写以提高证明效力。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并主张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百一十二条和第一百一十三条之规定,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单位恶意制造、参与虚假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对该单位进行罚款,并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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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3: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