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档案转递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
释义 |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同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等。对于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流程,需要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调档函原件、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审核材料后出具转递手续,最终完成档案转出。 法律分析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 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二、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流程 1、受理(即办): 2、持《人事代理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代办须经办人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 3、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调档函原件; 4、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 5、审核(即办):审核材料,出具转递手续。 6、办结(即办):档案转出。 拓展延伸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的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包括档案接收、档案材料的整理和归档服务,以及档案保管、档案查询、档案转递、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档案材料复印、档案丢失补正等服务。同时,还提供档案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档案业务指导等服务。因此,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基本公共服务涵盖了档案管理的主要方面,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结语 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时,不得收费。同时,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等。在郑州档案转递办理的流程中,需要提供人事代理合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入学录取通知书或录取院校调档函原件、入伍通知书或人民武装部出具的证明原件,审核材料后出具转递手续,最终完成档案转出。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2017-06-27)\t第八十二条\t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06-22)\t第十三条\t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具有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在庭审笔录中载明,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 原告以行政机关具有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为由拒不到庭、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撤诉处理。 原告以行政机关具有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为由在庭审中明确拒绝陈述或者以其他方式拒绝陈述,导致庭审无法进行,经法庭释明法律后果后仍不陈述意见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放弃陈述权利,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04-02)\t第三百四十五条\t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应当记载下列内容: (一)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期间内向受理法院申报其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否则,被申请人将被宣告失踪、宣告死亡; (二)凡知悉被申请人生存现状的人,应当在公告期间内将其所知道情况向受理法院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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