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郑州档案接收办理是什么手续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郑州档案接收办理手续的说明和流程,包括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和市内调入市外人才引进的流程。同时,文章还提到了郑州档案接收办理的法律依据和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的必要性。 法律分析 一、关于郑州档案接收办理手续的说明: 1. 对于普通大中专毕业生,整个流程可以简化为以下几个步骤: (1)提交申请; (2)提供报到证、毕业证以及本人身份证; (3)审核并确认报到证和学籍档案; (4)办理人事代理合同; (5)完成整个流程。 2、市内调入(1)受理(即办):(2)开具《商调函》,到原存档单位转递档案;(3)审核(即办):(4)审核档案转递手续;(5)办结(即办):(6)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3、市外人才引进:(1)受理(即办):(2)开具《商调函》,到原存档单位转递档案;(3)审核(即办):(4)审核档案转递手续;办结(即办):(5)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二、郑州档案接收办理的法律依据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第十五条: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下列服务,不得收费:……(七)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 《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三、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是基本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的重要内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应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 拓展延伸 根据《档案法》和《河南省档案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档案机构应依法接收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接收的档案应符合国家保密、安全和保密要求。对于珍贵档案,单位档案机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根据《河南省档案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接收本单位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单位,应当自接到档案移交书起15日内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因此,按照郑州档案接收流程,单位档案机构应当依法接收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并按照国家保密、安全和保密要求进行管理。同时,在接收珍贵档案时,单位档案机构应当在接到档案移交书起15日内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档案接收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七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专项资金,扶持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八条 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向义务教育捐赠,鼓励按照国家有关基金会管理的规定设立义务教育基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2018修正):第六章 经费保障 第四十六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规范义务教育专项转移支付,支持和引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确保将上级人民政府的义务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照规定用于义务教育。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