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预告抵押登记证是什么 预告登记 是房子未交付,但购房合同已经签了,房款应该也办妥了,不管是现金还是贷款,按以前的法律解释,没有拿到房子钥匙,购房者就没有产权,办理预告登记就是让购房户在还没有拿到房子的这个时间段里取得合法的产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个预告登记应该是08年开始实施的,是用来保护购房者权益的,都该去登记。 二、 预告登记证银行抵押流程 1、取得,签定并及时去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合同备案。(主要已本公司办理人员为主)相关步骤: (2)取得商品房预售面积; (3)准备已备案户型图及房号等; (3)签定商品房 买卖合同 并送交备案; (4)房产局指定工作日满取回已,存档。 2、 (1)若房款缴清,则直接准备相关资料办理预告登记及房产证。 (2)若需办理银行按揭,则需要客户准备银行按揭材料,加已送交按揭银行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完毕通知客户到银行签定,都取回并加盖公司公章,送交银行一份,一份交客户,一份用于房产局按揭。(需要客户前往银行签字) 3、办理。 相关步骤: (1)取回房产局并进行盖章; (2)开发商证明及其经办人证明; (3)及经办人委托书; (4)预收客户(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 (5)客户携带身份证明,经办人携带相关资料前往房产局办理手续,资料完毕直接送交审核; (6)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预告登记证明,将收据交还客户。(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4、办理房产 抵押权 预告登记。 相关步骤: (1)取回房产局并进行盖章; (2)抵押权人(银行)的相关证明及经办人证明; (3)开发商的相关证明和经办人证明; (4),及其经办人委托书; (5)预收客户抵押(预告登记和抵押预告登记均为80元); (6)客户携带身份证明,去房产局审核并签定申请书; (7)签完由房产局开具证明,持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料去缴纳契税及; (8)将缴款收据及其他资料送回房产局,进行审核; (9)工作日满房产局通知缴费并领取抵押预告登记证明,将抵押预告登记费收据交还客户。(主要由开发商办理,需要客户前往房产局签字审核) 5、将办理完毕的抵押预告登记证明送交银行,由银行放款。 6、办理房产证。分两步:第一步是公司分户房产证,第二步是由公司的房产证过户到业主名下。 第一步相关步骤: (1)取得有房产局测绘部门盖章的测绘表和分户层面图。(主要由公司出具,房产局测绘部门审核) (2)提供开发商相关证件,及许可证明,明细由房产局办证部门提供。 (3)每一户都准备一套资料,通常以一栋几个单元一起送交办理。 (4)工作日满之后,去发证科缴纳工本费,领取房产证。(由开发商办理)第二步相关步骤: (1)《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开发商取得房产局测绘部门的实测面积,并打印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交由业主办理房产证,总房款由面积进行多退少补。 (2)完税凭证(契税)。业主持发票和上次缴费存根到契税部门,换取契证,不够再补上 。 (3)业主提前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其复印件,婚姻证明(单身证明),若本人不在需要委托人携带本人公证书。 (4)将已办理的房产证交给业主,并准备以上资料和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资料,去房产局自己办理房产证。 (5)全款业主可以自行办理,但是贷款客户需要督促办理,以便快速办理他项权证。 (6)工作日满之后,由开发商取证,并代业主缴纳工本费。(这个有具体情况而定) (7)开发商取回按揭业主房产证,并附上贷款资料等办理他项权证。(主要由开发商办理,业主签字) (8)工作日满之后,由开发商取证,业主房产证由房产证保管,他项权证送交银行。 三、 抵押的手续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五)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