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实质预抵押登记,预抵押登记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释义 |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一、房屋抵押注销什么流程 大致分为以下三个流程:1、借款人在贷款还清以后,先到贷款银行领取银行盖章的《房地产抵押注销申请表》、《公有(私有)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申请书》并由抵押人签字,以及《房屋他项权证》。2、抵押人带上本人身份证件、《房地产抵押合同》(一份)等资料到房管局抵押登记受理窗口办理抵押注销手续。3、抵押登记受理窗口的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无误后将当场办理注销手续。 二、二次抵押贷款要多久拿回产权 二次抵押担保贷款偿清全部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拿回产权。注销房产抵押登记应由抵押人携带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权属证明、还清贷款的证明等相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注销,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审查,确认属实当场进行注销手续,注销完毕退回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三、办理房屋抵押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办理房屋抵押手续需要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抵押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等材料。 根据《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下列文件:(一)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二)抵押登记申请书;(三)抵押合同,(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必须提交《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五)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六)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七)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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