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二次侦查后是什么情况 |
释义 | 1、第一种情况。检察院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之后认为嫌疑人构成犯罪,会二次重报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 2、第二种情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二次退查重报的案件不可以再次退回公安机关。检察院会作出决定。 提起公诉。检察院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达到追诉标准,检察院会向法院提起公诉。 存疑不起诉。检察院认为,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会作出存疑不起诉处理。如果后来发现了新的证据从而使得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可以重新提起公诉。 绝对不起诉。如果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不构成犯罪等情况的,会作出绝对不起诉处理。 相对不起诉。检察院认为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可免除刑罚的犯罪嫌疑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3、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时发现有证据证实嫌疑人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作出撤案处理。 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说明原来收集的证据可能存在着某些缺陷,需要继续补充。但是我国法律对补充侦查有两次为限的规定,退回补充侦查以后,还不能使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要做出有利的处分决定。 如果是公安侦查的一般刑事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的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如果是检察院的自侦案件,未进入起诉阶段,检察院侦查没有次数限制。 一、诈骗罪证据不足该怎么处理 1、被人诈骗数额较大,尽管证据不足也可以报案。 2、《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3、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4、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诈骗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就视为数额较大,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5、没有任何手续的诈骗案报案一到当地派出所报案,立案即可。《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其中“法律另有规定的”可以行使刑事案件侦查权的机关包括: (1)人民检察院; (2)国家安全部门; (3)军队保卫部门; (4)监狱; (5)走私犯罪侦查机关 6、刑事案件只能退回补充侦查两次,对于两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认为仍然证据不足的,应当做出不起诉决定。 7、《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8、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9、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10、证据不足检察机关不会起诉,退回公安是要公安部门补充证据,证据要是有了依然会发办。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