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二手房若是正常过户的话,按相关规定则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1)营业税:税率5.55%,由卖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 非普通住宅 ,需按照全额 征收营业税 ;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或者转让出售购买时间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需按照两次交易差价征收营业税; 若是转让出售购买时间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则 免征营业税 ; 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2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 (2) 个人所得税 :税率交易总额1%或两次交易差的20%,由卖方缴纳 征收有两个条件:家庭唯一住宅以及购买时间超过5年。 如果两个条件同时满足可以免 交个人所得税 ; 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 缴纳个人所得税 ; 另外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3)印花税:税率1%,买卖双方各半,不过至今国家暂免征收。 (4)契税:基准税率3%,优惠税率1.5%和1%,由买方缴纳,同时规定 若买方是首次购买面积不足90平的普通住宅缴纳交易总额的1%; 若买方首次购买面积超过90平(包含90平)的普通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1.5%; 若买方购买的房产是非普通住宅或者是非住宅则缴纳交易总额的3%。 (5)测绘费:1.36元/平米,总额=1.3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一般说来房改房都是需要测绘的,商品房如果原产权证上没有房管局的测绘章也是需要测绘的。 (6) 二手房交易 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非住宅10元/平米 (7)登记费:工本费80元,共有权证:20元。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根据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一)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二)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核定的税额及规定的期限缴纳土地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