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再结婚登记 |
释义 | 离婚后再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携带以下证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离婚证。 一、户口都在老家,异地可以办结婚证吗 结婚证异地不可以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必须由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80年代的结婚证怎么补办? 80年代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应当持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并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结婚登记的规定。 三、异地办理婚姻登记需要带什么材料 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除此之外在异地不能办理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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