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回答 注册公司财务负责人应承担下列责任: 1、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2、定期或不定期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3、时刻加强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做到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依法理财; 4、负责对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5、会计或出纳调离本岗位时,应负责监交等。 【延伸知识】董事会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从中可以看出,财务负责人的产生在企业中一般需要经过两个程序:一是需要由经理的提名,二是由董事会决定是否聘用。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六十四条,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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