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老保险领取地怎么确定 |
释义 | 确定养老保险领取地的方法: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不满十年的,将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1、基本养老关系所在地 当参保人的基本养老关系是在参保人的户籍地,那么就可以直接在户籍地领取养老待遇;但如果基本养老关系在工作地,则需要考虑参保人在不同地方的缴纳年限了。 2、缴纳年限 根据缴纳年限的不同,参保地最终确定也会存在差别,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情况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在该地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情况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情况三: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要求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养老金待遇领取是遵循“户籍优先,从长从后”的选择判断领取地的,也就是说参保人可以通过基本养老关系所在地以及缴费年限来判断在哪里领取养老金。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六条 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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