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质量纠纷的成因 |
释义 | 1、违背建设程序 有些建设项目未经可行性研究、论证,不作调研就拍板定案,未作地质勘察就仓促设计、盲目开工;或无证设计、无图施工;施工中任意修改设计图纸,竣工验收前不作预验或未经竣工验收就交付使用,致使工程项目从一开始就埋下质量隐患。 2、违反法规行为 例如,无证设计;无证施工;越级设计;越级施工;工程招、投标中的不公平竞争;超常的低价中标;非法分包;转包、挂靠;擅自修改设计等行为。 3、建筑材料和构配件不合格 有些工程项目由于施工企业质量意识淡薄,唯利是图,采购工程所需建筑材料和构配件时,未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正规厂家所生产的合格产品,而是采购质次价廉、以次充好甚至假冒伪劣产品。 4、许多工程质量问题,往往是由施工管理所造成。例如: (1)不熟悉图纸,盲目施工,图纸未经会审,仓促施工;未经监理、设计部门同意,擅自修改设计。 (2)不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施工。如现浇混凝土结构不按规定的位置和方法任意留设施工缝;不按规定的强度拆除模板;砌体不按组砌形式砌筑,留直槎不加拉结条等。 (4)不按有关操作规程施工。如用插入式振捣器捣实混凝土时,不按插点均布、快插慢拔、上下抽动、层层扣搭的操作方法,致使混凝士振捣不实;整体性差;又如,砖砌体包心砌筑,上下通缝,灰浆不均匀饱满,游丁走缝,不横平竖直等都是导致砖墙、砖柱破坏、倒塌的主要原因。 (5)缺乏基本结构知识,施工蛮干。如将钢筋混凝土预制梁倒放安装;将悬臂梁的受拉钢筋放在受压区;结构构件吊点选择不合理,不了解结构使用受力和吊装受力的状态;施工中在楼面超载堆放构件和材料等,均将给质量和安全造成严重的后果。 5、工程地质勘察方面的原因 有些建设项目未进行认真的地质勘察,所提供的地质资料有误;未能查清地下软弱土层、滑坡、墓穴、孔洞等地层构造等,均会导致设计人员采取错误的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等,使上部主体结构和墙体开裂、倾斜、破坏甚至倒塌。 6、设计院的设计问题 设计考虑不周,结构构造不合理,计算简图不正确,计算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沉降缝及伸缩缝设置不当,悬挑结构未进行抗倾覆验算等,都是诱发质量问题的隐患。比如,计算错了,500的梁用成了300的,就可能导致事故的出现。 7、建筑结构使用问题 建筑物使用不当,亦易造成质量间题。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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