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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工龄工资分配需注意什么
释义
    1工龄工资的分配标准因应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工龄工资分配标准,但应遵循“企业工龄工资标准高于社会工龄工资标准”、“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与员工边际贡献率挂钩”两项原则。
    2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以及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亦可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但政策制定后,应在较长时期内统一贯彻实施,以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3少数社会工龄偏长的员工,因其工龄工资短期内有所降低,可能对此政策持反对意见。但就企业整体而言,企业工龄工资有增无减,所以该政策会得到多数员工的支持。
    一、工龄是按档案还是社保
    工龄是按社保来计算的。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政策,参加工作后应该要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工龄的计算时间与社会保险开始缴纳的时间是一致的。在考入事业单位后,工龄可以按照相关的政策合并。在灵活就业期间,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计算缴费期限。
    一.员工工龄工资的设定标准如下:
    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元整;
    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50元整;
    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80元整;
    5、以此类推,之后在本公司工作每增加一年,每月工龄工资相应增加30元整。累计十年封顶;
    6、员工连续请假超过15天或年内请假累计超过30天者,取消工龄按新员工待遇执行并重新计算工龄。
    二、工龄分类如下:
    1、一般工龄,是指以工资收入为职工生活资料之全部及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
    2、本企业工龄,是指应以工人职员在本单位或若干个单位工作,按规定前后可以连续或合并计算的工作时间,如曾离职,应自最后一次回本企业工作之日算起。
    二、请病假工资怎么计算?
    1、短期病假工资的计算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职工“短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二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二年不满四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发;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六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八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八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病假日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0%÷21.75天(月计薪天数)
    2、长期病假工资计算
    《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六个月内的称为“短期病假”,超过六个月的称为“长期病假”。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日数按实际休假日数计算,连续休假期内含有休息日、节假日的应予剔除。
    职工“长期病假”,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救济费(长病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一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三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这里的本人工资指职工正常情况下实得工资的70%。
    职工的疾病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到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应补到在职职工定期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职工的疾病待遇高于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可按本市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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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7 11:2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