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不可抗力及其条件
释义
    不可抗力是指在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下所发生的事件,如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和社会异常事件。不可抗力可以作为免责条款,但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分析
    一、不可抗力及其条件
    不可抗力是指在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下所发生的事件。不可抗力的来源既有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也包括社会现象,如军事行动。作为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强制力,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
    不可抗力是一项免责条款,是指买卖合同签订后,不是由于合同当事人的过失或疏忽,而是由于发生了合同当事人无法预见、无法预防、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的事件,以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合同,发生意外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
    (一)不可预见性。法律要求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有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这个事件是否会发生是不可能预见到的。
    (二)不可避免性。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这一意外情况的发生,这就是不可避免性。如果一个事件的发生完全可以通过当事人及时合理的作为而避免,则该事件就不能认为是不可抗力。
    (三)不可克服性。不可克服性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对于意外发生的某一个事件所造成的损失不能克服。如果某一事件造成的后果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努力而得到克服,那么这个事件就不是不可抗力事件。
    (四)履行期间性。对某一个具体合同而言,构成不可抗力的事件必须是在合同签订之后、终止以前,即合同的履行期间内发生的。构成一项合同的不可抗力事件,必须同时具备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吗
    合同不可抗力并不当然免责。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这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事件。这主要是指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战争、罢工、骚乱等。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并不当然都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而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和给债务人造成的困难程度来分别处理。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三、不可抗力对买卖合同有什么影响
    (一)合同中是否约定不可抗力条款,不影响直接援用法律规定;
    (二)不可抗力条款是法定免责条款,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如小于法定范围,当事人仍可援用法律规定主张免责;如大于法定范围,超出部分应视为另外成立了免责条款;
    (三)不可抗力作为免责条款具有强制性,当事人不得约定将不可抗力排除在免责事由之外。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有以下列外:
    (一)金钱债务的迟延责任不得因不可抗力而免除。
    (二)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可抗力不具有免责效力。
    结语
    不可抗力是指在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客观情况下所发生的事件,具有客观上的偶然性和不可避免性,主观上的不可预见性以及社会危害性。不可抗力可以免责吗?答案是否定的。不可抗力并不当然免责,但当事人可以约定不可抗力条款,并且不可抗力条款具有强制性。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合同,并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气象法(2016-11-07)\t第九条\t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气象探测设施、气象信息专用传输设施、大型气象专用技术装备等重要气象设施的建设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气象设施建设规划的调整、修改,必须报国务院批准。
    编制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应当遵循合理布局、有效利用、兼顾当前与长远需要的原则,避免重复建设。
    民用建筑节能条例(2008-08-01)\t第三十二条\t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建设主管部门确定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重点用电单位及其年度用电限额。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用电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和评价分析。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采暖、制冷、照明的能源消耗情况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应当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的调查统计工作予以配合。
    气象法(2016-11-07)\t第十二条\t未经依法批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迁移气象台站;确因实施城市规划或者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需要迁移国家基准气候站、基本气象站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批准;需要迁移其他气象台站的,应当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批准。迁建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3:0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