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提起公诉以后在法律中是没有具体的规定,公诉后的固定开庭时间,开庭时间一般由法院安排,但是《刑事诉讼法》对于公诉案件一审的审理期限进行了规定,必须在审理期限内审结案件,开庭时间因此也在法院审理期限内由法院安排。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可以延长。公诉案件一审简易程序一般在二十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一审速裁程序一般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一、公诉案件与自诉案件的区别有哪些? 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区别有: 1、案件来源不同,前者是由民检察院提起的;而后者通常是由被犯罪行为侵害的个人或者他的监护人等直接向法院提起的。 2、两者的危害程度和犯罪性质不同,前者的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大,而后者的犯罪行为的性质多数不算严重,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比较小。 3、审查程序不同,前者实行程序性审查,后者则应经二次审查。 4、两者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完全相同。 5、当事人的诉讼地位不同。 6、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时间不同。 7、举证责任不同。 8、刑罚处罚的轻重不同。 9、案件的可分性特点不同。 10、审理期限的要求不同。 二、自诉案件包括哪些案件?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