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上课老师不让去厕所违规。法律禁止非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行为,如果因为教师但是行为致使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还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老师、学校有证据证明自己尽到监管职责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