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积金贷款可以使用公积金的钱进行还款。 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的资料有: 1、申请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合同或协议书。 3、购房首付款凭证。 4、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 5、家庭住房总价值证明。 6、担保证明材料。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流程是: 1、提交申请,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公积金贷款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工作证明、缴纳公积金的证明等。 2、审核资格,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包括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额度等。 3、发放贷款,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将贷款发放至申请人的指定账户。 4、还贷,申请人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按时进行还款。 综上所述,公积金贷款下来之后,停缴的话是不会影响的,但要注意必须保证自己代扣银行卡里面的资金足够还房贷。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获得批复后,其房贷扣款顺序是先扣公积金帐户余额,然后是绑定的代扣银行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