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驾驶车辆在路口右转,突然后面一辆直行电瓶车摔倒了,驾驶员有责任吗? |
释义 | 双方都存在责任。车辆右转撞倒了直行的电瓶车,汽车是有责任的,转弯车辆必须要优先让直行车辆通行。但电瓶车如果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应该出现在直行道上,电瓶自行车只能行驶在非机动车上,如果电瓶车的功率大于240W且最高时速大于20km/h,那么将不视作非机动车。 但地方对电瓶车的管制没有那么严格,也没有明确的相关条令管控,所以电瓶车行驶的随意性比较高,交警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双方在事故中责任的大小。 发生车祸,责任认定标准如下: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再者说,根据《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对摩托车规定:无论是使用什么技术驱动车辆,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的,都视为机动车。而其中对轻便摩托车的定义是:无论使用了什么技术驱动方式,最高设计车速不大于50km/h高于20km/h的车辆,都视作为轻便摩托车。 可见市面上多数的电瓶车,都超过了电瓶自行车设计时速范畴。虽然看来多数电瓶车属于机动车,但是相对于汽车,还是处于弱势的,国家对于电瓶车的管控暂时不够完善,所以电瓶车还是应该要走非机动车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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