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是指在一个或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法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民族自治地方主要包括4种情形: 1、以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的自治地方; 2、以一个大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并包括一个或几个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建立的自治地方; 3、以两个或两个以上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自治地方; 4、在某些汉族人口占大多数的地方也可以以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主建立自治地方。民族自治区域设置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在一定的程度上反映了该地方的民族分布状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