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债权抵消的法律规定
释义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享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用以抵销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如果种类相同而品质不同,用物品品质较高者与物品品质较差者抵消时,对于被抵消人并无不利,应当允许。
    3、必须双方债务清偿期均已届满。
    抵消具有相互清偿的作用,应自双方债务清偿期均已届满,才可以抵消。
    4、我国《合同法》第一百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但不得用于抵消的债务,大致有以下几种:
    (1)性质上不得抵消。例如不作为债务、提供劳务的债务以及抚恤金、退休金、抚养费等与人身不可分离的债务。
    (2)法律规定不得抵消。如:禁止强制执行的债务;因故意侵权行为发生的债务;此种债务如允许抵消,有违公序良俗;约定应向第三人为给付的债务。
    (3)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抵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九条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八条【债务法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债务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4 23: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