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生活中两个被误解的法律常识 |
释义 | 生活中,经常有一些口耳相传的法律知识,流传甚广,但是却被严重误解。其中最流行的两个是父债子还和分居两年自动离婚。 1.父债子偿。这个说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法律上,父亲和成年的子女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财产也是独立的。换句话说,父亲欠的债,子女在法律上根本没有偿还的义务。 2.分居两年自动离婚。我国法律根本没有所谓的自动离婚的规定。根据法律,离婚只有两种形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人达成一致意见即可到民政局登记离婚;达不成一致意见,则需要起诉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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