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独生子女证丢失的,如果符合孩子未满14周岁,且母亲年龄未超过49周岁的条件可以补办,否则不能补办。享受独生子女家庭补助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证,如果没有独生子女证的,需要提供原始档案,否则无法享受到补助。一、补办程序:《独生子女证》丢失后需要到原发证机关补办。具体程序如下:先到单位或居委会开证明信,再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准生证、夫妻2寸合影4张到街道办事处填表,最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补办。二、申办流程:1.居民填写申请表2.单位或居委初审3.计生办审核4.区计生委审批5.发证及奖励三、所需材料:1、原配夫妻: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结婚证明。孩子准生证、出生证、放环证(附带透环B超结果证明书)证件及复印件、亲子合照(一家三口)二寸;2.离婚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3.丧偶对象:符合条件一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丧偶的证明;4.再婚对象:夫妻双方和子女的户籍证明,离婚证明,结婚证明。扩展资料:根据上海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依法生育一个子女后,自愿不再生育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可以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书,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等奖励。(1)《独生子女证》发给独生子女父母,不发给独生子女本人。(2)领取《独生子女证》以自愿为原则,必须由独生子女父母提出申请,不申请者不得领证。(3)孩子年龄超过16周岁的,凭自愿原则也可申请领证,但在《独生子女证》上要加盖“不再享受条例规定优惠政策”章。(4)孩子户口未申报的,不予发证。(5)未办理《生殖健康服务证》的,需补办后再办理此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