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看情况: 其一、如果被 继承人 立有 遗嘱 ,指定由外甥作为 遗嘱继承 人来 继承 自己的遗产的,被继承人去世后,外甥可以继承遗产。 其二、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 代位继承 。即在此种情形下,外甥可以代位继承。 其三、不符合上述情况的,外甥不可以继承遗产。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 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 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 法规 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 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