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稳岗返还申请流程: 1、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向参保所在地的市或区县人社部门提交申报资料; 2、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对企业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的企业名单及其申报材料提交市; 3、联席会议由人社部门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将议定事项记入会议纪要; 4、市或区市县人社部门将联席会议审核认定的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企业申请稳岗补贴的申请材料有哪些 1、企业稳岗补贴申请表; 2、上年度企业减少人员情况表; 3、首次提交申请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企业承诺书。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八条 省、自治区可以建立失业保险调剂金。 失业保险调剂金以统筹地区依法应当征收的失业保险费为基数,按照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筹集。 统筹地区的失业保险基金不敷使用时,由失业保险调剂金调剂、地方财政补贴。 失业保险调剂金的筹集、调剂使用以及地方财政补贴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 |